鱼跃医疗为何敢顶风哄抬物价?270万罚少了吗?******
中新经纬2月2日电 (宋亚芬)因疫情期间哄抬血氧仪价格,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鱼跃医疗)近日被江苏省镇江市市场监管局处罚270万元。对此,有网友表示“罚少了!”
事实上,鱼跃医疗并不是唯一一个在疫情期间借防疫商品紧俏而大幅涨价发国难财的企业。2月1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布了第五批查处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违法典型案例,除了鱼跃医疗,重庆同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也因哄抬药品价格被处罚。
通报指出,鱼跃医疗血氧仪销售价格上涨幅度明显高于成本增长幅度,推高了鱼跃牌血氧仪市场销售价格。以该公司生产的指夹式脉搏血氧仪(型号:YX306)为例,2022年12月生产入库平均成本比11月上涨47%。向经销商的平均销售价格由100元/台上涨至231.78元/台,涨幅131.8%;最高价格上涨至254.15元/台,涨幅154.2%。
对于企业在疫情期间物资紧缺情况下哄抬物价的行为,中国并非没有监管制度。早在2020年,最高人民法院等部门就联合制定了《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提出“在疫情防控期间,违反国家有关市场经营、价格管理等规定,囤积居奇,哄抬疫情防控急需的口罩、护目镜、防护服、消毒液等防护用品、药品或者其他涉及民生的物品价格,牟取暴利,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而依照该项规定,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2022年12月也发布了《关于涉疫物资价格和竞争秩序提醒告诫书》《规范涉疫物资网络交易秩序工作提示》等,明确提出“不得哄抬价格”等法律红线。可以说,相关制度不可谓不严厉,为何总有企业挑战法律底线?
北京隆安律师事务所律师尹富强在接受中新经纬采访时表示,企业明知哄抬物价是违法行为,依然敢于违法,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违法行为人认为即使违法不一定被处罚,从新闻报道来看被处罚的比例并不是很高。二是企业有可能算经济帐,即使最后被处罚了,但违法行为所增加的盈利减去被处罚金额依然有赚头,算经济帐也是合算的,就会有利益驱使。
从江苏省镇江市市场监管局的处罚通报来看,这次对鱼跃医疗处罚270万元属于从重处罚。通报指出,当事人在疫情期间推动血氧仪市场价格过快、过高上涨,扰乱市场价格秩序,影响国家疫情防控大局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影响范围广,属于情节较重情形,符合从重情节。
不过,有网友表示,“罚270万?一台涨价200,就是卖1万多台机子的事。罚那点款简直九牛一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对发现存在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囤积居奇,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行为的,最高可处300万元的罚款。
市场经济讲究“供求关系决定价格”,这是否意味着需大于求时企业可以随意大幅涨价?对此,中央财经大学副教授刘春生表示,市场经济条件下,价格确实是由供求关系所决定的,但是市场经济本身也是法治经济,是有一定规章制度的。任何的市场经济都不会对企业的行为尤其是违法违规行为完全坐视不理。
此外,刘春生强调,疫情期间某些企业哄抬物价,本身确实是利用了疫情这个大的背景,而发国难财,从古至今,从中到外,都是不允许的。企业做生意,首先要遵守基本的规章制度,其次还要讲良心,有公德。
建设高质量创新联合体******
本期光明网理论学术动态导读关注创新联合体、高等教育数字化、市场经济体制、科技文化自信等话题,欢迎网友踊跃参与讨论。
【邸晓燕:建设高质量创新联合体】
北京化工大学文法学院邸晓燕认为创新联合体是多主体联合攻关的有效组织形式,建设高质量创新联合体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一条有效途径。创新联合体一般由领军企业主导,联合产学研各方,通过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平台、中心、实验室等形式开展联合创新活动。建设高质量创新联合体,可以提高国家创新体系的整体效能。一是提升跨产业的创新绩效。创新联合体的协作创新是一种开放创造和共享。利用创新联合体开展更具战略导向、跨产业、跨组织的合作,有利于通过协同创新提升创新绩效。二是推动创新链、人才链深度融合。通过共建实验室、合作开展项目等方式建设高质量创新联合体,加强企业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有利于激发创新者的创新潜能,有利于吸引和培养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促进人才的合理布局和协调发展。三是有助于优化创新文化环境。在创新联合体内,各方能够形成和巩固彼此之间的信任关系,形成良好的创新文化环境。建设高质量创新联合体是一项系统工程,当前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着力。一是优化组织模式和运行机制。创新联合体涉及多个主体,需要协调不同层次的利益关系,建立新的协调与合作方式,推动跨学科、跨产业、跨领域的更广泛更多样化的合作。二是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三是为创新联合体提供市场机会、技术变革趋势等重要信息,营造良好政策支持环境,帮助创新联合体明确创新方向、把握创新机遇。
摘编自《人民日报》
【张卫国:以数字化变革推进高等教育提质增效】
西南大学校长、教授张卫国认为建设高质量高等教育体系,需要通过数字教育全面支撑学生学、教师教、学校管各环节,由此形成引领高等教育提质增效、创新发展的基础性力量。高等教育的数字化变革,应当从资源、平台、手段等维度入手,加快全领域、全流程、全要素转型升级,推进教育现代化,重塑高等教育格局。主要应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一、基于“新形态”,构建“新生态”。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我国实施了全球范围内最大规模的有组织在线教育,尽力保障高校在线课程开出率。信息技术日渐成为教育系统性变革的内生变量,数字教育成为一种新的教育形态,支撑着教育现代化的发展。发挥信息技术的优势,整合各种资源要素,加快推进技术应用与教育内容、平台终端、管理手段相融合,真正推动教育的理念更新、模式变革、体系重构。二、立足“新场景”,打造“新场域”。数字教育突破了物理的边界、技术的限制、身份的制约,为教师教、学生学打开了多种想象和可能,高等教育的场景更是无限。用好信息技术设施支撑的各类平台,建立具有物联化、感知化、泛在化特征的新型教育场域,促进教育环境的智能化转型。三、积聚“新线条”,集成“新链条”。现代教育已经从传统的教与学这种“一线两端”的形式,发展为一个循环系统,由多条线组成,不仅关系教、学、研,还涉及管、服、评,一个方面的水平往往会影响另一方面的质量。唯有由不同线条构成的“教育链条”融合协同,数字教育才有智慧,教育的效果才能显现。
摘编自《光明日报》
【丁茂战: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丁茂战认为未来五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局起步的关键时期,前进道路上,要牢牢把握重大原则,深入推进改革创新,着力破解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提高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不断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不断增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动力和活力,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应从三个方面入手。一是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理论和实践创新,是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按照党的二十大报告部署,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包括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持续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积极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二是要充分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构建全国统一市场。具体措施包括强化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统一、加快要素市场化改革步伐、推进市场监管公平统一。三要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健全宏观经济治理体系。要完善宏观经济治理、加快建立现代财税制度、深化金融体制改革。
摘编自《经济日报》
【杨怀中:新时代科技文化创新当坚定文化自信】
武汉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杨怀中认为新时代推进科技文化创新当坚定文化自信,没有文化自信,就不可能有科技文化创新。文化自信,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对自身文化的优越性、生命力以及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念。新时代科技文化创新坚定文化自信,就是要将蕴含在优秀传统文化中的思想观念、思维方式乃至科技方法转化为现实的制度范式和直接的生产力,以文化自信推进科技文化创新。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世界科技文化的博弈中,始终保持对自身科技文化理想、科技文化价值的坚定信念,保持对自身科技文化生命力、科技文化创造力的高度信心,不断增强我国科技文化话语权,提升国家科技文化软实力。中国是一个文化资源大国,也是一个科技文化资源大国。中国古代科技文化中的整体性思维、“天人合一”思想、经世致用理念以及人文情怀等,表征着中国古代科技文化的独特气质和品格,对于今天的科技文化创新发展仍然具有重要意义,也都是今天科技文化创新发展必须坚持和弘扬的基本精神。世界科技强国也一定是世界科技文化强国,建设世界科技强国需要坚强有力的科技文化的引领和支撑,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必须夯实科技文化根基。事实上,世界科技强国的崛起都是以科技文化的发展繁荣为前提和基础的,没有一流的科技文化,就不可能建成一流的科技强国。
摘编自《中国社会科学网》
(光明网记者李彬整理)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