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进一步推动法治副校长制度实职化运行******
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日前出台《甘肃省推动法治副校长制度实职化运行的实施意见》,对我省法治副校长建设体系、法治副校长作用职责进一步进行了明确细化。《意见》强调,我省构建法治副校长制度贯通学校教育管理全过程的法治教育体系,提升学校治理效能,以法治助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促进青少年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据了解,到2022年年底,我省所有中小学校(不含教学点)、中等职业学校至少配备1名法治副校长。在此基础上,我省将通过3-5年的努力,逐步实现法治副校长向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专门学校等延伸覆盖。
根据《意见》,法治副校长的职责主要集中在协助学校开展法治教育、学生保护、安全管理、预防犯罪、依法治理等工作上。法治副校长具体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在职工作人员中产生,经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学校聘任。按照程序,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学校(教学点)、学生等情况,按照不低于本辖区中小学校总数150%的目标,提出法治副校长人员库建设需求,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根据分配的名额需求,优先选派县级(含)以上单位工作人员入选法治副校长人员库。教育行政部门综合考虑辖区学校需求和工作便利,制定聘任计划,从法治副校长人员库统一匹配选聘。每所学校配备至少1名法治副校长,师生人数多、有需求的学校,可以聘任2名以上5名以下法治副校长。学校在显著位置公示法治副校长基本情况、工作职责、联系方式等信息设置法治副校长信箱,畅通师生投诉举报渠道。
通过法治副校长制度实职化运行,我省将努力把法治副校长制度打造成甘肃青少年法治教育的重要抓手,将法治副校长队伍打造成推动学校提高治理能力和水平的重要支撑,打造成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要力量,打造成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等部门有力支持学校工作、履行法定职责的重要品牌,为广大青少年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广东首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通过验收******
中新网广州2月2日电 (记者 程景伟)据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2日通报,文化和旅游部近日公布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名单,客家文化(梅州)生态保护实验区成功通过验收,成为广东省首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
梅州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是客家先民历经多次迁徙的落脚点,也是明、清以来客家人衍播四海的主要出发地,享有“世界客都”“世界长寿之都”等众多美誉。
客家文化(梅州)生态保护实验区于2010年5月获批设立,位于广东省东北部,地处粤闽赣三省交界处,覆盖梅州市全境8个县(市、区),面积1.58万平方公里,其中,划定梅州市梅江区、梅县区、兴宁市和大埔县为重点区域。
多年来,梅州聚焦客家非遗题材,把实施文艺精品工程作为加快文化名城建设的重要内容,创演山歌剧《白鹭村》《春闹》《林风眠》等一批具有岭南气派、客家风格、梅州特色的精品力作。
同时,梅州鼓励侨胞和社会贤达积极参与客家文化(梅州)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争取到68亿元的社会资金参与客家民居修缮、非遗街区建设、文物和传统村落保护等。
广东省文旅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客家文化(梅州)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将进入新阶段,进一步释放梅州客家文化新活力,助力梅州老区苏区振兴发展、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加快振兴发展、文化强省建设和梅州高质量发展。(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