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闽台关系十大新闻”揭晓******
中新社福州1月17日电 (记者 闫旭)“2022年闽台关系十大新闻”17日在福州揭晓。
近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台港澳事务办公室、福建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部分中央和境外驻闽媒体、福建主要媒体召开线上评审会,评选出“2022年闽台关系十大新闻”,它们是:
1.第十四届海峡论坛成功举办 习近平总书记给台青回信
7月12日,第十四届海峡论坛在福建成功举办。论坛延续“扩大民间交流、深化融合发展”主题,两岸各界约2万人参与线上线下活动,其中2000余名台胞在闽参会。论坛举办前夕,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给参加海峡青年论坛的台湾青年回信。习近平强调,希望你们多向台湾青年分享自己在大陆的经历和感悟,让更多台湾青年了解大陆,同大陆青年同心同行、携手打拼,锲而不舍、驰而不息,让青春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伟大进程中绽放异彩。习近平总书记的回信在台湾青年中引发强烈反响。
2.在榕就业创业台胞选领首批配租房
1月18日,根据福州市《关于在榕就业创业台胞住房保障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有关规定,在榕就业创业台胞选领首批配租房,当天共有72名台胞选定住房45套。这是福州市面向在地台胞推出的首批公共租赁住房,共计550套,在全省数量最多、力度最大。
3.福建面向海内外征集“迁台记忆”档案文献
3月14日,福建省台港澳办、省档案局、省台联、省档案馆联合发出公告,面向海内外开展“迁台记忆”档案文献征集工作。档案文献包括相关文书、信件、照片、证件、图书、方志、谱牒、地契、票据、实物等,将进一步丰富福建“迁台记忆”资源库,留住两岸同胞共同的历史记忆。
4.两岸各界民众线上线下纪念郑成功收复台湾360周年
6月14日,纪念郑成功收复台湾360周年大会在郑成功故里泉州南安市举行,海峡两岸各界500余人出席了在南安市主会场和台湾嘉义县分会场的活动。6月至10月,厦门、福州、南平也先后举办了学术研讨会、文化展等系列活动。
5.台胞答谢厦门宝太捐赠逾380万份快筛义举
7月11日,厦门市台商投资企业协会(以下简称厦门市台协会)等答谢厦门宝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捐赠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活动在厦门举行。2022年以来,台湾疫情形势严峻,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缺口巨大。宝太公司于6月定制了380万人份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送往台湾,支援同胞战“疫”。厦门市台协会会长吴家莹、新党主席吴成典等致辞表示,宝太生物的义举有效帮助台胞抗击疫情,展现了血浓于水的同胞情谊。
6.福建十年来积极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
8月30日,福建官方数据显示,十年来闽台贸易额达7000多亿元人民币,在闽台企超1万家,实际利用台资超100亿美元。
福建持续推动与金门、马祖“小四通”。截至2022年12月31日,累计向金门供水2468万吨,日均供水量约1.53万吨。发布225项台胞台企同等待遇清单,成功举办14届海峡论坛、10届海峡青年节及各项促进两岸交流活动。福建自贸试验区自挂牌运行七年多以来,50多个领域率先对台开放。
7.在闽台胞热议中共二十大报告 坚定在闽发展决心和信心
10月16日,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开幕,引发在闽台胞台商关注热议。对于中共二十大报告中提到“尊重、关爱、造福台湾同胞”等涉台内容,台胞纷纷表示“很暖心”,让在大陆发展的台胞、台企吃下了“定心丸”,更坚定了他们继续扎根福建发展的决心和信心。
8.海峡青年节十周年:两岸青年交流交往交心交融
12月1日至5日,第十届海峡青年节集中活动在福州举办。十年来,海青节累计举办265项两岸青年交流活动,吸引近3万名两岸青年参与,其中台青1.4万名,涵盖百所台湾院校、百个台湾高校社团、百个台湾青年团体,成为两岸规模最大、层级最高、领域最广、影响最深的青年交流活动之一。
9.2022两岸企业家峰会年会聚焦产业合作绿色发展
12月20日,2022两岸企业家峰会年会在厦门举行,这是新冠疫情发生以来首次在线下举办的峰会年会。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王沪宁向两岸企业家峰会理事会发贺信,代表中共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向峰会全体会员和与会嘉宾致以问候,希望两岸企业家做新时代新征程上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
本届峰会以“建构产业合作新模式,打造绿色数字新经济”为主题,共有300多位两岸工商团体代表、企业家、政府代表参会,超1500位两岸工商界人士通过线上直播积极参与互动。
10.台胞强烈呼吁台当局尽速恢复“小三通”
11月15日,厦门市台商投资企业协会、莆田市台湾同胞投资企业协会赴厦门五通码头了解“小三通”口岸设施等情况,向台当局喊话,盼以民众福祉为重,尽快恢复“小三通”。11月23日,全省七地台协会联合发表“我们要回家过年”请求书。12月12日,应厦门市台商投资企业协会、福州市台胞投资企业协会邀请,金门、马祖当选县长带领民意代表赴厦门会商“小三通”复航便利化措施。这是疫情发生近三年来台湾县(市)长首次“破冰之旅”。
12月22日,台湾地区行政管理机构宣布通过“金马地区民众春节交通专案”,即春节前后两周内允许金马民众及陆配循“小三通”航线返乡过年,但不允许台商中转。消息引发大陆台商强烈不满,福建11家台协会再次联合发表声明,呼吁“不要‘切香肠’式‘小三通’,让我们顺利回家”。(完)
“奥利粤饼干”“太白兔奶糖”混进春节礼单******
“奥利粤饼干”“太白兔奶糖”混进春节礼单
农村山寨食品调查
□ 本报记者 赵丽
桌上一盒零食,里面有“小白兔奶糖”“奥密奥饼干”等,热情的亲戚抓了一把塞到袁成程手里;临走时,亲戚又拿出一盒“六个甄核桃”作为回礼……这是今年春节期间在北京打工的袁成程回到湖南老家,走亲访友时遇到的一幕。
袁成程已不是第一次遇到这样的山寨食品。
春节期间购买礼品走亲访友是我国传统习俗,然而在农村一些地区,部分商家仿冒名牌、生产销售山寨礼品和“三无”产品的情况屡见不鲜。不仅扰乱市场秩序、损害消费者权益,也使心意打了折扣。
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成员、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斌近日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说,农村消费者本身识假辨假能力不强,加上农村地区较为分散,监管力量和消费者维权意识、维权能力都相对薄弱,造成山寨食品在农村长期存在,节假日尤甚,亟待加强整治。
“4箱礼品3箱假货!”今年1月25日,重庆一女士发视频称过年收到“六个石磨”“养生核桃”“新六纯核桃”,4件礼品中3箱是假货。视频一出,立刻引发广大网友共鸣,纷纷表示春节期间买到过“六个铁核桃”“康帅傅”“奥利粤饼干”等。
据公开报道,春节期间,在各地尤其是农村市场,既有山寨食品,还有山寨烟酒等。为此,相关部门采取了不少整治措施,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未根本解决问题。
在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看来,山寨礼品横行农村市场,既反映出消费者品牌意识缺失,会因为山寨食品价格低廉而选择购买,也说明责任主体法律意识淡漠。农村地域辽阔,商超网点分散,给监管和整治工作带来了一定难度。
对此,袁成程深有体会。他发现不少亲戚对山寨食品要么是“不在意”,要么是“不知情”。
以“六个核桃”这一品牌为例,袁成程就至少接触过4个山寨变种:“六个土核桃”“六个核弹”“六个纯核桃”“六个甄核桃”。
“这些山寨商品的包装与‘六个核桃’相比,除多个字或换个字外,其他颜色、字体、图案近乎一致。”袁成程吐槽道,甚至有亲戚告诉他,“这属于‘六个核桃’的升级版,口味更好喝”,还有些老人从未发现其中有异样,一直以为家里喝的就是“六个核桃”。
各种山寨礼品之所以横行,关键在于生产厂家“高明”的“窃取”手法。“就拿‘雲碧’饮料来说,瓶子的大小、颜色、外包装等都和‘雪碧’一模一样,粗看一眼真假难辨。”袁成程回忆说,自己在农村小卖部里都买错过,喝了两口才感觉到异样。
陈音江告诉记者,农村居民中老年人较多,主要消费的食品种类为瓜果、粮食等未经加工的食品,对零食了解甚少,偶有购买时也不太会关注产品真伪。
天津商业大学的研究者曾对307位农村消费者进行问卷调查发现,在鱼龙混杂的消费市场上,农村消费者对于山寨食品的辨别能力不强,警惕性较低,50%的消费者因“仿制逼真,难以区分”购买过山寨食品,26.6%的消费者因“价格低廉”而购买山寨食品。
虽然近年来农村电商和连锁超市加速布局,但在一些偏远地区,小超市、小卖部仍大量存在,由于价格较为低廉,其消费群体覆盖面较广。为了降低成本,一些不规范的小超市往往与黑作坊、三无生产厂家合作,长期游离于监管之外。
在安徽工作的刘婷,今年春节返乡时就曾在一些小卖部里发现,摆在显著位置的是“银鸳八宝粥”“顶旺雪饼”“太白兔奶糖”“六个传奇核桃”……对此,刘婷还专门询问了小卖部的老板,得到的回复是“卖了一两年了,也没出过什么问题,村民们喜欢,销路好,没见过回来退货的,就你们这些外面打工回来的事情多”。
“一个正常的品牌需要通过产品质量和良好的售后服务来获得消费者的认可,但山寨食品不需要投入品牌经营的过程,可以直接获利。如果消费者不维权、自认倒霉,也纵容了这些商家。此类商品的质量和售后服务很难保证。”陈音江说,这类现象屡禁不止除了监管难外,这些商家大多本身规模不大,打一枪换一个地方。
“不少山寨食品是趁农村赶集时售卖,主要是一些流动小商贩,都是一次性买卖,卖了就换下一个乡镇,发现不对想退货,基本没可能。”袁成程说。
采访中,也有不少消费者向记者提到,当前,“食品溯源码”已经开始在全国多地推广普及。假冒伪劣商品之所以大行其道,来路不明是一大原因,出现问题难以找到责任主体。
“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到消费者生命健康安全,所以食品安全法明确了四个‘最严’。这也要求食品必须有溯源码,从而保证一旦出现问题,可以第一时间查到源头以及危害范围、涉及区域和消费者,这是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措施。”陈音江说,但在一些农村地区,监管的覆盖面还不够广,检查的频次也不够高,而且农村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法律意识相对淡薄,给不良商家提供了可乘之机。
为此,陈音江建议,一方面加大日常监管的监督检查力度和行政处罚力度,要让不法商家承担违法成本,以此形成有力威慑。尤其要针对农村地区的农贸市场这类重点场所,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另一方面,加强依法诚信经营的宣传,让商家主动为消费者提供质量合格的产品和高质量服务。消费者也要提升自我保护意识,了解山寨或三无产品的危害性,如果被误导购买,要及时收集好相关证据,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举报。”陈音江说。
“在建立监管体系方面,农村地区可以加快建立包括集中收集、追溯、跟踪等制度在内的食品监管体系,对于所有流入农村市场的商品,尽快建立溯源机制,明确生产、流通责任,对全链条规范运营起到有效约束作用。”李斌建议,要努力实现齐抓共管社会共治,政府监管是一方面,作为市场主体,行业协会等要有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意识,同时要有效利用诸如村规民约等,加大对村民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约束。
2022年年底,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为促进消费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其目的就是要发挥司法对于促消费的功能和服务保障作用,严格贯彻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对食品和药品生产、运输、仓储、销售全链条所涉制假售假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和‘针尖上的安全’。”李斌说。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