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创业循环金”累计实施资金逾4亿元******
人民政协报讯(记者赵莹莹)截至2022年底,“母亲创业循环金”累计实施资金近4.086亿元,为46.3万余名女性创就业提供资金支持与培训赋能,在助力脱贫攻坚、乡村振兴,促进受益地区妇女及家庭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这是记者从日前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举办的新一期“@她创业计划——母亲创业循环金”项目启动仪式上了解到的。
据介绍,1996年,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开始实施母亲创业循环金项目,以“小额借款,入户扶贫,循环使用”的方式,帮助困境女性实现就业和再就业。2015年,该项目升级为“@她创业计划”。
启动仪式上,黑龙江、吉林、甘肃三省妇联有关负责同志介绍了当地执行“母亲创业循环金”项目的经验和成效,受益妇女代表分享了在“母亲创业循环金”支持下实现自主创业、追求幸福生活的故事,为参加活动的困境女性就业创业带来了信心、树立了榜样。
记者了解到,本期启动的“母亲创业循环金”项目实施资金总额度1260万元,扶持黑龙江、吉林、甘肃三省14个中标项目,预计将直接帮扶560余名困境女性和女性创业带头人发展生产,为推动乡村振兴和实现共同富裕贡献力量。
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副秘书长董葵强调,各地妇联组织和妇儿基会要扎实做好项目组织实施工作,团结爱心企业和社会各界,助力更多妇女追梦圆梦。
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日前携手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紧急筹集10万份“防疫健康包”,确保及时向10万个农村地区困难妇女和家庭发放。
据悉,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目前正联系采购口罩、体温计、消毒用品、检测抗原试剂等防疫物资,对接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等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重点支持农村留守妇女儿童家庭以及孕产妇、高龄老人等群体应对新冠疫情。
成都:优化完善商品住房公证摇号排序选房******
中新网11月17日电 17日,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都市司法局发布《关于优化完善商品住房公证摇号排序选房有关规定的通知》(下称《通知》),提出不再区分居民家庭购房资格的顺位。
《通知》优化完善了商品住房销售方式,不再区分居民家庭购房资格的顺位,登记购房人的资格复核不再按照户籍所在地、稳定就业地及社保年限进行顺位排序;将原来的无房居民家庭、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普通购房家庭三类优化为无房居民家庭(含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以下简称“无房(棚改)家庭”)、普通购房家庭两类。
《通知》明确,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开发企业自行组织销售,不再实施公证摇号:1.首次开盘的“双限地”项目及其后续批次房源;2.建筑面积在2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源;3.登记购房人数在房源数(不含200平方米及以上)2倍以内的房源。
《通知》规定,明确建筑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下且登记购房人数在其对应房源数2倍及以上的房源,实施公证摇号排序选房。
登记购房人数在其对应房源数2倍(含)至3倍之间的,按照无房(棚改)家庭、普通购房家庭两类实施公证摇号排序选房;无房(棚改)家庭优先选购的房源不低于对应房源数的70%,剩余房源用于普通购房家庭选购。
登记购房人数在其对应房源数3倍及以上的,对所有报名成功的无房(棚改)家庭实施公证摇号排序选房;若无房(棚改)家庭不足房源数3倍的,由普通购房家庭按照公证摇号顺序递补。(中新财经)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