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金龙(居中)组织党员进行调查研究,广泛收集基层官兵的意见建议。 黄振宇 摄
转型:学会领兵打仗
2019年,担任“济南英雄连”连长后,孙金龙开启了一段新的冲锋。体能素质和轻武器射击一直都是这支连队的强项,出身于侦察专业的孙金龙也是这些课目的“行家里手”。“可是真正走上岗位,我才发现困难远比想象中的大。”
彼时,孙金龙履新才一个多月,连队在旅组织的连战术考核中成绩垫底,不仅他这位连长的指挥决策、战术运用被判定不合格,连队各级指挥员的协同配合意识也存在较大差距。“本次演练失利的主要原因在我,作为连长进入情况慢、指挥调控不力,请各位对我和连队的训练提出宝贵建议。”复盘总结会上,孙金龙首先做出反省,官兵们也纷纷打开了话匣子。
“每天除了练长跑,就是练力量,这样怎么能把战术练好?”“体能、射击固然要练,但不能挤占战术训练、专业协同训练的时间。”“现在我们是装步连了,如果只守着传统优势,肯定要被时代淘汰。”
官兵们的一番“吐槽”让孙金龙意识到,以往在体能、射击的比武场上,自己只顾一个人冲、一个人拼。但现在作为一名连长,能不能带领全连官兵打赢战争,才是他最需要研究的问题。
第二天,孙金龙召集连队干部骨干议战议训。从连长到战士、从指挥技能到专业技能,他们逐条逐项梳理能力短板,拉单列表制订补差训练计划。孙金龙立下“军令状”,60天内将所有课目练到良好以上。
从此,“白加黑”成为这位新晋连长的工作常态。白天,他铆在训练场上练打法;晚上,他“闷”在会议室里研战法;学习研究战时可能配属连队的作战力量和武器装备,对协同指挥、加入时机、作战效能等事项做到心中有数、灵活运用。不到2个月的时间,孙金龙已经可以熟练进行连队战术指挥作业。
转型发展带来了战斗力的提升。今年7月初,旅组织装甲步兵连贯射击考核,孙金龙担任炮长首发命中靶标,全连官兵也稳定发挥,最终取得全旅建制连第一名的成绩。
演训期间,孙金龙(左)指挥班组向“敌”一线阵地发起进攻。 黄振宇 摄研战:登上战斗力“塔尖”
班长马苗苗是连队的“战术王子”,一次他在新兵面前亮起了“绝活”:快速蛇形跃进中一个反身卧倒,在地上滑出5米多,紧接着据枪瞄准。漂亮的战术动作引得新兵一阵叫好,旁观的孙金龙却皱起了眉头。
“从观赏性讲挑不出毛病,”孙金龙说,“可是反身卧倒的战术目的是要打击后方敌人,滑行时间过长影响出枪速度,可能就一秒钟,敌人把你干掉了。”
以后的战术训练中,连队官兵不再比谁的动作更潇洒,而是比谁出枪更快、战术动作更符合实战。立起胜战标尺,“准星”瞄向战场,摔打锤炼出来的才能是真正的打赢本领。
自担任连长那天起,孙金龙就决心让连队登上战斗力的“塔尖”。在他看来,树立信息化条件下的战斗力标准,不能身子进入信息化,头脑却仍停留在机械化。当得知旅里的兵棋系统可对战争全程进行仿真、模拟和推演时,孙金龙眼前一亮:“这种人机结合的战术推演,恰好是解决我们问题的金钥匙。”
在掌握了兵棋系统的作战计算、裁评规则等基本原理后,孙金龙立即在连队推广运用兵棋系统,建立起包括多种复杂对抗条件、多种不同作战对象等在内的想定作业数据库,可对战场上人员伤亡、装备损耗、火力打击效果影响、不同规模和兵种间战争伤亡消耗数据进行裁决,为战术战法评估和研究提供了准确的数据支持。
今年野外驻训期间,面对装备升级换代,孙金龙抓住契机创新战法训法,每天将官兵拉至陌生地域,磨砺专业技能、锤炼战术协同。全连官兵同心协力,白天上装练操作,晚上加班学理论。
渐渐地,连队官兵身上的“战味”更浓了,“茧最厚、疤最多、脸最黑、衣服最破”成了他们特有的“荣誉符号”。在孙金龙的带领下,连队连续3年培养出3名集团军优秀教练员,25人在各级比武竞赛中摘金夺银,5人在职业技能鉴定中取得高级资格,11人考取乘员专业一级,全连定级考评率达到100%。
谈起当选党的二十大代表,这位“钢钉连长”说:“在强军兴军的伟大征程中,我愿做一颗永不生锈的‘钢钉’,守住初心、铆在战位,和连队官兵一起争取新荣誉,创造新荣光。”(完)
宁夏首例终身禁业刑事案宣判 一在校老师性侵未成年人获刑13年****** 中新网银川2月1日电 (杨迪 张金凤)一在校老师在长达六年时间里,利用教师的身份便利,多次猥亵在校女学生并对一名女学生实施强奸行为,多年后被害人报案,该教师被依法抓获……记者1日从宁夏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法院获悉,日前,该法院对这起强奸、强制猥亵、猥亵儿童案依法宣判,以被告人李某犯强奸罪、强制猥亵罪、猥亵儿童罪判决,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同时禁止被告人李某终身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该案系《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出台后,宁夏对性侵害未成年人的被告人判决终身禁业的首例案件。 法院查明,被告人李某2012年至2018年期间,在担任小学六年级班主任、数学老师期间,利用其教师身份的便利,采用欺骗、强迫等手段,以补课辅导、批改试卷、接热水、家访为由,在晚自习下课后从小学女生宿舍内,先后将15名未成年在校女学生分别单独带至其家中、附近的山上、教学楼等地实施强奸、猥亵行为。其中,被告人李某实施强奸犯罪1起,强制猥亵犯罪6起,猥亵儿童犯罪8起。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目无国法,违背妇女意志,利用其教师身份,强行与未成年女学生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被告人李某以满足性刺激为目的,采用欺骗、强迫等手段,猥亵多名在校未成年女学生(已满14周岁)构成强制猥亵罪,采用欺骗、强迫等手段,猥亵多名在校未成年女学生(未满14周岁)构成猥亵儿童罪,应予严惩。(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