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万州区公安局太安派出所民警在辖区进行日常安全检查时,发现一辆私家车的驾驶员见到民警时,神色慌乱、极不自然。
“见到我们后,他迅速减缓车速,与我们对视时,眼神躲闪回避,我们的第一直觉就是其车内很可能有‘问题’。”于是,民警上前示意该男子停车接受检查。
果然,车门打开后,民警很快便从车内后备厢查获果子狸、猪獾等野生动物的死体(均系国家“三有”保护动物),经现场清点,共有2只果子狸、被切割的猪獾肉若干。
当民警询问驾驶人刘某死体的来源时,他起初闪烁其词,不愿正面回答问题,在民警告知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猎捕野生动物的危害和严重后果后,刘某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交代车内的“野味”是从其父刘某华及其邻居梁某友、王某祥处获得,自己只是准备代为售卖。
得到线索后,民警迅速前往刘某户籍所在地——云阳县故陵镇展开走访调查,了解到当事人刘某华、梁某友、王某祥三人确实存在非法狩猎行为,并从几人家中查获大量已被分割的果子狸、猪獾等野生动物死体和多个兽捕夹,并对其依法予以收缴。
经现场讯问,三名犯罪嫌疑人均对自己在禁猎区、禁猎期使用禁猎工具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据三人供述,他们曾多次通过在居住地附近放置捕兽夹的方式进行非法狩猎活动,对于捕获的多只果子狸、猪獾等野生动物,主要满足自己享用,剩余部分则委托刘某售卖,换取一些钱财。因涉嫌非法狩猎罪,民警将三人带回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讯问。
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
【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狩猎罪】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规,以食用为目的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警方提醒:野生动物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禁猎期的非法狩猎行为破坏野生动物的繁殖,不利于野生动物的多样化发展。同时,食用野生动物极大可能感染病毒或致病菌,甚至引发重大疫情。所以,为了您及家人的健康,请拒捕食野生动物。
在此,蜀黍希望广大群众增强环保意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并与警方密切配合,共同抵制非法狩猎行为,若发现相关案件线索,请立即举报!公安机关将对非法捕猎、非法交易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严惩不贷。
稿件来源:万州公安
诗祖故里湖北房县举行正月十三民间文艺大巡游******
中新网十堰2月3日电 (胡传林 郭梅 杜达巍)湖北房县3日(农历正月十三)举办民间文艺大巡游活动,将诗经文化、黄酒文化、野人文化等一道道民俗文化大餐送到民众家门口。
诗经文化展示 郭梅 摄本次巡游分为风颂雅三个篇章,即风篇章(民俗类)、颂篇章(形象类)、雅篇章(表演类)。
风即国风,集中展示房县诗经文化、黄酒文化、野人文化、火龙文化等地方特色文化。表演形式以舞龙、船灯、威风锣鼓、秧歌为主,全方位、多角度展现房县深厚的人文积淀和悠久的民俗文化。
舞龙表演 余国金 摄颂篇以彩车巡游和方队展示为主,集中展示房县经济社会发展和房县人民的精神状态。雅篇则集中展现房县“经济倍增跨越发展”的华丽蝶变,表演形式以方阵展示、舞蹈、歌曲等节目为主,激励全县人民在新的一年踔厉奋发、勇毅前行。
上午9时,几十支巡游队伍浩浩荡荡、热闹出场,在唐城广场举行开游仪式后,沿房陵大道至武当路进行巡游,全程3公里,沿途百姓自发加入其中,载歌载舞闹新春。
文艺巡游 房县文化和旅游局提供据记载,房县在农历正月十三上街闹春习俗起源于唐代,一直延续至今,是房县必不可少的新年民俗之一。
黄酒文化展示 余国金 摄“对于房县人民来说,每年正月十三是全县人民最热闹的时候,观看了正月十三文艺大巡游,才算过了一个完整的年。”房县县委宣传部相关负责人介绍,房县是诗经故里,也是“中国诗经文化之乡”。《诗经》编纂者尹吉甫食邑房县、葬于房县。在房县的尹吉甫镇、青峰镇,至今还保留有他的墓冢、墓碑和供奉他的宝堂寺。(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