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中国国家统计局公布三季度国民经济运行情况。这是一份明显好于二季度的成绩单,折射出中国经济恢复向好势头。
初步核算,前三季度中国国内生产总值(GDP)同比增长3.0%,比上半年加快0.5个百分点。分季度看,一季度国内生产总值同比增长4.8%,二季度增长0.4%,三季度增长3.9%。从环比看,三季度国内生产总值增长3.9%。
中新社国是论坛在线举行“2022年三季度经济形势分析会”,邀请专家学者,对三季度国民经济运行情况进行解读。
经济实现“V”型反弹 预计四季度延续向好
中国国务院参事室特约研究员、国家统计局原总经济师姚景源对中新社国是直通车表示,三季度3.9%的经济增长率来之不易,前三季度中国经济实现了“V”型反弹,预测四季度中国经济仍将保持平稳向好的基本状态。
姚景源表示,三季度中国经济遇到不少挑战。从外部来讲,美国、欧洲多国通货膨胀率达到40年来高点,美联储加息导致世界主要货币贬值,人民币也受到冲击。从内部来讲,8、9月份,长江流域一带高温干旱,也给整体经济运转带来一定困难。
“在这种情况下,3.9%的经济增长率来之不易,这是一系列稳经济大盘政策措施实施的重要成果。”
分季度看,一季度国内生产总值同比增长4.8%,二季度增长0.4%,三季度增长3.9%。从环比看,三季度国内生产总值增长3.9%。
姚景源指出,可以发现,二季度是今年经济低点,三季度明显回升,中国成功实现了“V”型反弹。三季度主要指标都在回升,按照这种趋势,预测四季度中国经济仍将保持平稳向好的基本态势。
谈及数据亮点,他指出,工业为整体经济回升作出了重要贡献。
一方面,从月度情况看,7、8、9月份工业增加值同比分别增长3.8%、4.2%、6.3%。可以很清晰地看到,这三个月工业数据逐月回升,呈加快恢复态势。
另一方面,分行业看,9月份,工业41个大类行业中有32个行业增加值保持同比增长,占比约78%,表明绝大多数行业都处在向好趋稳的状态。
前三季度,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3.7%,拉动经济增长1.2个百分点,其中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增长3.2%,占GDP的比重为28.1%,较上年同期提高0.5个百分点。这表明,实体经济占整个国民经济的比重不仅“稳住了”,还略有回升。
姚景源分析,在工业增幅趋稳向好的同时,工业结构也在不断优化。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迅速,例如新能源汽车,1-9月同比增长112.5%,“这是很重要的成绩”。
展望四季度,如何进一步稳住中国经济?姚景源认为,一方面要稳住就业,就业的增加意味着收入的增加,收入增加能够直接推动消费的增长。另一方面要激发企业活力,特别是中小微企业、民营经济的活力。
消费中长期看升级基础未动摇
中国银行研究院副院长周景彤对中新社国是直通车表示,从中长期看,中国消费升级基础仍未动摇。
国家统计局24公布的数据显示,前三季度,中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20305亿元,同比增长0.7%,比1-8月份加快0.2个百分点,上半年为同比下降0.7%。分季度看,三季度增长3.5%,二季度下降4.6%,一季度增长3.3%,三季度较二季度加快恢复。消费整体呈现恢复增长。
周景彤表示,三季度消费整体呈现恢复态势,但需求恢复相对较弱。疫情反复导致居民收入增速放缓,消费场景缺失,消费市场恢复缓慢。
周景彤表示,疫情暴发至今已经三年时间,疫情不仅通过影响就业和收入影响居民消费能力、消费倾向,还改变居民消费习惯,消费结构发生了较大变化,消费的结构变化呈现出一定消费降级倾向。
但2021年在疫情影响较小的情况下,服务消费回升态势良好,化妆品、文化办公用品、通讯器材等非必需品消费占比也均小幅回升,表明消费降级可能是疫情冲击下的短期现象。此外,尽管受疫情冲击,但一些领域的消费升级仍在持续,例如,2021年中国奢侈品消费高达4710 亿元,同比大增36%,预计到2025年,中国将成为全球最大的奢侈品消费市场。
“中长期来看,中国消费升级的基础仍未动摇。居民收入将随着经济总量同步增长,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共同富裕等战略持续推进,有助于扩大中等收入群体,为未来消费升级奠定基础。此外,技术进步、产品创新也将进一步激发新的消费需求,推动升级型消费扩大。”周景彤说。
展望四季度及今年全年消费情况,周景彤认为,疫情影响仍将持续存在,消费将呈弱复苏趋势。
他表示,四季度,消费有望在政策持续支持下保持恢复趋势。一是疫情防控措施有望为服务消费、线下消费恢复创造条件。二是汽车消费有望继续成为支撑消费恢复的重要因素。三是上年同期基数较低。2021年四季度消费增速为3.5%,较上个季度放缓1.5个百分点。
“综合来看,预计四季度消费同比增长5.5%左右,全年增长2.2%左右。”周景彤建议,下一步稳消费的重点在于稳就业和稳预期。要更加注重发挥投资的托底作用。要规范零工市场,加大以工代赈力度,对失业者和毕业生群体提供过渡性工作岗位、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考虑提高个所税起征点,进一步让利于民。
居民收入前三季度“跑赢”国内生产总值得益于三方面因素
根据中国官方24日披露的数据,前三季度居民收入增速“跑赢”国内生产总值(GDP)增速:按不变价格计算,前三季度GDP同比增长3.0%;而同期的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扣除价格因素,同比实际增长3.2%。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研究员白景明对中新社国是直通车表示,人均收入的增速“跑赢”GDP增速,表明中国广大居民充分享受到了经济发展红利。在中国大多数年份的统计数据中,居民收入增长率都超过GDP增长率,这是中国经济的优势。
白景明分析称,今年前三季度,居民收入增速之所以跑赢GDP增速,这主要得益于三个因素:
一是近年来中国经济坚持高质量发展战略。从产业结构上看,高新技术产业逐步增加,比重逐步上升;数字经济规模亦持续扩大,这些都带来就业的扩张和居民收入的增长,毕竟居民收入增长的“大头”主要是靠工资性收入。
统计显示,按收入来源分,今年前三季度,全国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15678元,增长5.1%,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56.7%。
二是中国经济坚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助于优化经济的供给端,优化相关产业链,为中国制造的更新换代、转型升级创造了条件,推动中国经济良性循环,带来了居民收入的稳健增长。
三是宏观政策的支持。首先,通过大规模减税来提高居民收入。包括减征个人所得税直接提高居民可支配收入,减免企业税收负担确保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并为工资性收入增长创造有利条件。其次,通过有力的财政支出来增加居民收入。包括给农民提供种粮补助来帮助农民增收。
统计显示,前三季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名义增速和实际增速分别快于城镇居民2.1和2.0个百分点。具体而言,前三季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7482元(人民币,下同),名义增长4.3%,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2.3%,名义增速和实际增速分别比上半年提高0.7和0.4个百分点;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600元,名义增长6.4%,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4.3%,名义增速和实际增速分别比上半年提高0.6和0.1个百分点。
当天发布的数据还显示,初步核算,前三季度国内生产总值870269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同比增长3.0%,比上半年加快0.5个百分点。
对此,白景明表示,前三季度的经济数据显示我国经济处于稳中向好的态势。尽管受新冠肺炎疫情等因素影响,但三季度的经济增速仍比上半年有所提高,特别是实体经济的发展进一步稳固,表明我国经济增长潜势较大。相信只要统筹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中国经济仍将保持良好发展态势。预计四季度中国经济仍将实现恢复性增长,且增长态势较前三季度将进一步扩大。
外贸前三季度增9.9% 中国经济最突出的亮点之一
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张建平表示,前三季度中国经济遇到了很多新的挑战。分产业看,前三季度第一产业增加值同比增长4.2%;第二产业增加值增长3.9%;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长2.3%。整体看,第一产业总体势头还是好的,但第三产业明显偏低。
具体来说,第三产业内部的房地产业、住宿和餐饮业都拖慢服务业和中国经济的增长。第三产业内部也有一些行业在加速崛起。比如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前三季度增速达到8.8%。
在这种情况下,今后一方面应当出台更多扶持电子信息等新业态新动能的政策,来稳住第三产业增长;另一方面也必须进一步加强对疫情的精准防控,让旅游、住宿、餐饮等行业能尽快得到恢复和发展,为经济稳增长提供支撑。另外,对房地产也应该出台更有针对性的调控政策。
展望四季度,考虑到消费增长和消费预期都在恢复,这将对经济构成重要的拉动力量。另外国家也在推进地方专项债的投入力度,通过提振投资来拉动经济增长。此外,净出口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度也很高。因此,全年中国经济稳增长的任务还是可以完成的。
单就外贸来说,外贸增速是前三季度中国经济“成绩单”最突出的亮点之一。在乌克兰危机导致全球通货膨胀加剧,欧美等主要经济体市场需求收缩等不利因素叠加之际,中国进出口总值仍能取得9.9%的同比增长,这是一个令人欣慰的数据,表明中国外贸竞争力进一步增强。
不过,考虑到市场预期走弱,欧美等发达经济体经济陷入衰退的概率上升,四季度中国外贸单月同比增速有可能继续回落。其实从去年四季度起,就已经有了这种单月增速回落的苗头。官方的稳外贸政策已经发现了这个苗头,并且在及时调控了。今后要做的就是进一步抓好前期稳外贸政策落实,并根据市场需求及时调整策略。
增长失衡问题不容忽视 帮扶小微要实化细化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研究所副所长张文魁对中新社国是直通车指出,今年三季度经济增长3.9%,但是背后存在的增长失衡问题不容忽视。提高就业质量,重点之一是帮助中小微企业实现正常发展和循序渐进升级转型。
张文魁认为,三季度经济有所回暖,但还存比较明显的增长失衡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工业与服务业之间的失衡。9月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6.3%,同期,服务业生产指数同比增长仅为1.3%。即使在服务业内部,增长也不平衡,譬如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以及金融业,增加值增势较好,但是受疫情影响较大的零售、航空运输、住宿、餐饮、居民服务等接触型聚集型服务行业的商务活动指数有所回落。
二是工业内部之间存在的增长失衡问题,主要表现为大企业与小企业之间失衡。过去两三年,即使宏观经济受到疫情等因素的影响,许多企业经营比较困难,但工业部门的大企业比小企业的困难程度要低得多,从制造业分项PMI来看,大企业PMI多数月份高于50,而小企业恰恰相反,特别是最年春天一来,小企业PMI已经连续十七八个月低于50。PMI是环比概念,这反映失衡的严重性,也带来大量的就业问题。
三是消费与投资之间存在增长失衡。前三季度,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421412亿元,同比增长5.9%。同期,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20305亿元,同比增长0.7%。增速相差5个百分点以上,失衡程度显而易见。
四是投资内部也存在增长失衡,即民间投资增长显著低于国有单位投资增长。前三季度,固定资产投资增速为5.9%,但国有和国有控股单位的投资增速在10%以上,而民间投资只增长2.0%。民间投资如果扣除价格因素,估计没有增长。
“这几方面失衡表现,影响了经济增长速度,也会影响就业问题”,张文魁说。
“二十大报告中提到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他建议,包括大学毕业生群体在内的年轻群体,应该作为就业的重点支持群体之一;同时也应该帮助年轻群体提高就业质量。
张文魁强调,提高就业质量,就要促进就业群体向劳动生产率更高的部门就业,要采取政策措施,鼓励实现劳动生产率与薪酬水平同步提高的机制,这不但能在需求侧增加消费、提高生活质量,而且能带动供给侧的升级转型。
张文魁还强调,提高就业质量的重点之一,是帮助越来越多的中小微企业循序渐进地升级转型,这需要按照二十大提出的“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这个要求,制定实化细化的具体措施,促进中小微企业提高经营稳健性、提高工艺水平和产品质量、提高基础管理意识和水平,当然要帮助它们进一步解决融资、技术服务、产品认证、政府采购、数字化管理等方面的问题。
工业、制造业成稳增长“压舱石”
仲量联行大中华区首席经济学家兼研究部总监庞溟表示,三季度数据体现了中国经济企稳回升的强劲势头,说明经济扭转下滑态势,恢复回稳、加速复苏,且持续复苏、长期向好的基本面和发展韧性均较强。
庞溟表示,主要经济指标均好于预期,反映出工业产出提振、消费企稳、投资发力和外贸拉动等诸多积极因素的正向叠加影响。
他注意到,前三季度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3.7%,拉动经济增长1.2个百分点,其中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增长3.2%,占GDP的比重为28.1%,较上年同期提高0.5个百分点。“这说明工业、制造业已成为稳增长、调结构、补短板、促发展的‘定海神针’‘强心剂’‘压舱石’。”
此前受疫情冲击比较明显的消费亦出现好转。9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2.5%,环比增长0.43%。
庞溟认为,这显示零售市场和消费在多重超预期因素冲击下依然企稳回升,消费者信心回暖,基本生活类商品销售相对较快。尤其餐饮收入从上半年同比下降7.7%改善为前三季同比下降4.6%,说明餐饮等服务消费明显改善,前期受疫情影响较大地区消费有望出现较快回升。
庞溟认为,提振消费是对冲经济下行压力的重要着力点,下一步应继续于稳预期、稳主体、稳就业,促进消费扩容提质,助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从出台落地促进重点领域消费政策、促进和拉动大宗商品消费、刺激和鼓励服务消费、向低收入群体发放消费券和消费补贴等方面入手,保持居民收入增长、促进消费修复、拓展消费场景、呵护消费心理、稳定消费预期。
他相信,随着疫情防控形势向好,线下消费场景渐次复苏,加上促消费政策发力,消费有望继续恢复,特别是消费规模扩大,消费结构升级,消费模式创新的长期趋势不会改变。
两部门:7种情形不得报名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 国家新闻出版署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关于印发《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办法》和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实施细则》的通知 国新出发〔2022〕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有关主管部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宣传局,中央各主要新闻单位: 现将《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办法》和《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国家新闻出版署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22年12月30日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和加强党对宣传思想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实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党管媒体的要求,加强新闻采编队伍管理,规范新闻采编秩序,促进党和国家新闻事业发展,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和国家对职业资格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对新闻记者实行准入类职业资格制度,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的统一规划。 第三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面向已入职新闻单位的从业人员,考评其是否具备从事新闻采编工作所必需的政治素养、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 本办法所称新闻单位,是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依法批准设立并列入新闻记者证核发范围的单位。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闻单位从事新闻采编工作的人员,应当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合格并依法取得新闻记者证。 第五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由国家统一组织、统一时间、统一大纲、统一试题、统一标准。 第六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应当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考试组织工作应当接受监察机关、保密机关和社会监督。 第二章 考试组织 第七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在国家新闻出版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具体考务工作委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各地考试工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管理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共同负责。具体职责分工,由各地协商确定。 第八条 国家新闻出版署负责审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考试题目,研究并建立考试题库。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考试工作的组织实施,会同国家新闻出版署对考试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确定合格标准。 第三章 考试报名 第九条 报名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新闻志向、工作取向,热爱新闻工作,恪守职业道德。 第十条 报名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应当具备本办法第九条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三)在新闻单位编制内或者与新闻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新闻单位为非法人编辑部的人员,须为新闻单位的主管(主办)单位在编人员或者与主管(主办)单位签有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已经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无效: (一)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公职的; (三)受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的; (四)被列入新闻采编不良从业行为记录并在限业期限内的; (五)伪造学历、工作资历证明的; (六)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并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 (七)国家新闻出版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条 参加考试的人员,须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新闻单位审核同意,按照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考试管理机构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完成报名,凭准考证、身份证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中央单位主管、主办新闻单位的人员参加考试,实行属地管理原则。 第四章 考试内容 第十三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的内容和命题范围以国家新闻出版署公布的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为准。 第十四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设置基础科目和专业科目,综合考核应试人员从事新闻采编工作应当具有的政治素养、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 第五章 考试方式 第十五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具体考试日期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确定。 第十六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纸笔考试或者电子化考试。 第十七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评卷,统一确定合格分数线,考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 第六章 考试违纪处理 第十八条 应试人员在考试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终身不得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 应试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 考试工作人员有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视其情节、后果给予相应的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资格管理 第二十条 国家新闻出版署建立新闻记者职业资格数据库和诚信档案,将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以及依据本办法第十八条作出相应处理人员的有关信息,录入新闻记者职业资格数据库和诚信档案,并为应试人员、新闻单位和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提供线上查询服务。 第二十一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合格的人员,由所在新闻单位按规定为其申领新闻记者证。 第二十二条 国家对新闻记者依法实行执业准入管理,由国家新闻出版署统一核发新闻记者证。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施行前已获得国务院有关部门认定的新闻采编从业资格或者持有有效新闻记者证的人员,视同通过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国家新闻出版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按职责分工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其他相关规定,凡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照本办法执行。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实施细则 第一条 根据《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办法》和有关法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国家新闻出版署成立全国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专家委员会,负责拟定考试大纲、考试命题、考试阅卷、提出考试合格标准等工作。 国家新闻出版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成立全国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办公室,设在国家新闻出版署,负责考试大纲、考试试题审定和考试监督检查等,承担考试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设立《新闻基础知识》和《新闻采编实务》2个科目。 2个科目考试在同一天上、下午分别进行,每个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第四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方法,应试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参加全部应试科目考试合格,方可取得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合格证明由国家新闻出版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委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制作发放。 第五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考点原则上设在直辖市和省会城市的大中专院校、中考高考定点学校或者考试机构建设的专门场所,优先安排在人事考试标准化考场、教育考试标准化考场进行。 第六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在当年度考试6个月前向社会公布,保证应试人员及时了解考试要求,进行充分的学习、备考。 第七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坚持回避原则和考试与培训分开的原则。凡参与考试命审题、阅卷等工作的专家及工作人员,不得参加考试,也不得参与或者举办与考试内容相关的培训;参与考试组织实施的单位和机构,不得举办与考试内容相关的培训。 应试人员参加培训坚持自愿原则。 第八条 考试相关工作和试题试卷的秘密等级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各级考试实施机构会同有关部门切实做好考试各环节的安全保密工作。 第九条 参与考试组织实施的有关机构、专家及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法规规定,遵守考试工作纪律。 第十条 本细则由国家新闻出版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按职责分工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细则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其他相关规定,凡与本细则不一致的,按照本细则执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